清新环境(002573)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 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都应做好内 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 依法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 1 — 证券,不得进行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