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002573)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SPCSPC(SZ:002573)2025-12-25 11:0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总裁的管理行为,确保公司 总裁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 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副总裁若干名。公司总裁、副总 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 1 — 第五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 兼任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裁可以在任 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