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000059) - 2025年第三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 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股票上市运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 验证,现就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第 十二次会决议召集的。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12月10日分别在《中国 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了 《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