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泉集团(605589) -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下发的《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49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已收悉。 根据贵所要求,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 "发行人"或"申请人")已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会计师")等对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核查,作如下回复,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核查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本回复中所有数 值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本回复的字体具体如下: | 项目 | 字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