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电(600936) -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宋厢路 16 号太平金融大厦二十一层 2101 号房 邮编:530200 电话:0771-5760061 传真:0771-5760065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电子信箱:grandallnn@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意字(2024)第 5096-2-5 号 致: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广电" 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梁定君律师、覃锦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广西广电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