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集团(001233)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部审计监督,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所涉及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 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子公司。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公司尚未公开 披露的内部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保密义 务,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开。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本制度行使职权,受法律和公司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