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集团(00123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 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