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哈尔斯真空 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 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和《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绩效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与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效益、业绩考核 结果相挂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 绩效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