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 验,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一名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主 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该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 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委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相同,可连选连任。如 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在出现 缺额的情况下,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