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邮编:310016 电话:(+86)0571-86508080 传真:(+86)0571-87357755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德恒【杭】书(2025)第 12062 号 致: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斯或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接 受哈尔斯委托担任其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