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业科技(30096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支 付现金的方式向黄强、共青城思凌厚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思凌 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文智、共青城思凌智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文盛等 22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北京思凌科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思凌科"或"标的公司")91.6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 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是否 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作出如下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标的公司聚焦电力物联网通信芯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不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符 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规。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