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团(01810) - 自愿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林先生減持計劃所得款項主要用於成立投資基金公司。林先生對本集團業務前景充滿 信心並將長期服務於本集團。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小米集團 董事長 雷軍 香港,2025年12月28日 XIAOMI CORPORATION 小米集團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以不同投票權控制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10(港幣櫃台)及81810(人民幣櫃台) 自願公告 本公告由小米集團(「本公司」,與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自願刊發。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獲本公司聯合創始人、執行董事、副董事長林斌先生(「林先 生」)通知,林先生計劃自2026年12月開始,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相關要求的前提下,每12個月出售金額不超過5億美元的本公司B類 普通股,累計出售總金額不超過20億美元的本公司B類普通股(「林先生減持計劃」)。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