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策(033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XUNCEXUNCE(HK:03317)2025-12-28 22:24

深圳迅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深圳迅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及高級 管理人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特設立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 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作為負責制訂、管理與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 制度的專門機構。 第二條 為確保本委員會規範、高效地開展工作,公司董事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 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和《深圳迅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 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工作規則。 第二章 人員組成與職責 第四條 本委員會設主席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 第五條 本委員會主席和委員由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六條 本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期間如有委 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或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或應當具備獨立非執行董事身份的委員不 再具備《公司法》、《上市規則》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