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邦安全(68865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