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600330) - 天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TDGTDG(SH:600330)2025-12-29 08: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公司应当与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 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董 事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公司应当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高级管 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