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俊科技(300926)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 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董事会应尽 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 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 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1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聘任标准和程序, 并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总经理人选; (四)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 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五) 在总经理聘期届满时, 向董事会提出新聘总经理候选人的建议; (六)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