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 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 人员知悉的事项。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 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