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 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 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 (三)由公司委派的参股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其他因所任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信息的知情人员。 第五条 公司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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