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主任委员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 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 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委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