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603569)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 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的委员内由提名委员会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董事会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