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6002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上述审计业务之外的其他审计业务的,按照公司其他 相关制度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其专业 胜任能力、执业质量、独立性、诚信状况以及审计费用等因素,确保选聘过程和结果的 合理性与科学性。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第二章 职责分工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外 部审计机构)相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年度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