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所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 序以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江苏世纪同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5年12月13日,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