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000737)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及买卖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26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及《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