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SLCTSLCT(SH:600691)2025-12-29 11:02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本工作规则和董事会的授 权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本工作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董事会决议确认为担任重要职务且经认定为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财务负责人是指公司的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 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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