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登科技(92022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之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之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登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对美登科技调整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在 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调整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额度,额度由人民币 1.2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2 亿元,风险控制措 施、委托理财期限等其余事项保持不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资金委托理财的目 的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