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00231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 (2025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1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披露"是指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 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备案的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指发行人、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