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002314)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12月)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专项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 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