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AikoSolarAikoSolar(SH:600732)2025-12-29 11:4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会负责及报告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至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 低于 1/3。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存在《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情形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 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 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