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00817) -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薪酬及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中國金茂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2 薪酬及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如下: (十一) 應考慮同類公司支付的薪酬、履行職責須付出的時間以及本公司及其附 屬公司其他職位的僱用條件等因素; (十二) 釐定評估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表現的準則,評核執行董事及高級管 理人員的表現,如有需要,可尋求專業協助及意見; (十三) 檢討及批准向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就其喪失或終止職務或委任而須 支付的賠償,以確保該等賠償與合約條款一致;若未能與合約條款一 致,賠償亦須公平合理,不致過多; (十四) 檢討及批准因董事行為失當而解僱或罷免有關董事所涉及的賠償安排, 以確保該等安排與合約條款一致;若未能與合約條款一致,有關賠償亦 須合理適當; (十五) 確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聯繫人不得參與釐定其自身薪酬; (十六) 根據董事會授權,審閱、檢討及╱或批准股票期權計劃下具體授予之條 款及條件; (十七) 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1 (一) 以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為基本政策,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 組成;協助董事會編製董事會技能表;以客觀條件(包括技能、知識、 經驗、性別、年齡等因素)考慮人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