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300466)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