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30046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在符合条件媒体上公告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