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3004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 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赛摩智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报送、备案等相关工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