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30046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规章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 董事会秘书报告;当董事长、董事会等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等有关信息 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