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X CHINA(01970)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IMAX CHINA HOLDING, INC.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書 1. 釋義 在本職權範圍書( 職權範圍書 )內: 「章程」指本公司章程細則(或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如適用); 「董事會」指本公司的董事會; 「本公司」指IMAX China Holding, Inc.; 「公司秘書」指本公司的公司秘書; 「董事」指董事會的成員;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提名委員會」指按董事會決議根據本職權範圍書設立的提名委員會; 1 2. 組建 提名委員會於2015年5月27日由董事會決議設立。 3. 成員 | LR 3.27A | | --- | | 3.3 提名委員會的主席應由董事會委任,並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董事會主席。 | 3.4 提名委員會應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2 CGC B.3.5 3.1 提名委員會的成員應由董事會從董事中委任,成員不少於三名,其中大多數應為獨立非 執行董事。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至少一名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LR 3.27A 3.2 提名委員會成員的任期最多三年,可由董事會延展,惟委員會多數成員仍須為獨立非執 行董事。 4. 會議 「股東」指本公司不時的股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