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业股份(60511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DeyeDeye(SH:605117)2025-12-30 09:17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 结构,使董事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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