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2 名须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