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爱玛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 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及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需按照本制度规定 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在内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