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依法需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 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 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摘要应当 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