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920974)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出具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 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 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