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3000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大禹节水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相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实行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