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300021)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定期报告及重大 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 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 员,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 信息报送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接收人员提供书面保密提示函 (附件1),并要求对方接收人员签署回执(附件2),回执中应列明使用所报送信息的 人员情况。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回执复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