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60160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25-12-30 10:0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上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就上海上实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控股") 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免于发出要约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境内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