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泰(603119)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1 名,独 立董事 4 名,设董事长 1 名。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