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600744) -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附件: 1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出决议;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 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