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泰(603119)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获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 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或者"公告",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规则在指定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等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