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地股份(01676) - 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對股權架構之影響 配售代理 謹此提述高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之公佈(「該 公佈」),內容有關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除另有界定外,本公佈所用之詞彙與 該公佈所界定者具備相同涵義。 完成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董事會欣然宣佈,配售協議所載之所有條件已獲達成,且配售事項之完成(「完成」) 已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落實。合共39,184,000股配售股份(相當於緊隨完成 後本公司經配發及發行配售股份擴大後已發行股本約15.16%)已根據配售協議之 條款,按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0.52港元成功配售予不少於六名承配人。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承配人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如 適用)為獨立第三方,且概無承配人因配售事項成為本公司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 規則)。配售事項之所得款項總額約為20.38百萬港元。 1 配售事項之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配售佣金及配售事項產生之其他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