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灵(002424)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郑锡国、张妮 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10:00 在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西航路 212 号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和《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 提案的内容以及提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 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 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 1/10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关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