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极光(3006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形成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倡导理性投资,并在投资者公众中 建立公司的诚信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三 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股东或者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在 与投资者沟通过程中,公司与资本市场各类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