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能低碳(00145) -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及未能符合上市规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CIAM Future Energy Limited 信能低碳有限公司 ( 於 香 港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號:145) 獨立非執行董事辭任 及 未能符合上市規則 獨立非執行董事辭任 執行董事 蘇達文 信能低碳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李黎明 女士(「李女士」)因追求彼之其他個人承擔而已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由二零二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繼李女士之辭任(由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後,李女士將不再擔任本 公司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各自之成員。 李女士已確認,彼與董事會概無意見分歧,且概無有關彼辭任之事宜須敦請本公 司股東及交易所垂注。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向李女士於上述任內為本公司作出之貢獻表示謝意。 未能符合上市規則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10(1)及3.21條,本 公司須委任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