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601456) -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30 11:18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 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议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全部为非执 行董事,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由董事会选举产 1 生。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应有一名 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公司上市地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 ...